如何辨識房屋廣告是否違法?保留文宣消費者才有權主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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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房屋的行銷廣告中常見「捷運宅」、「挑高4米2」、「大視野」、「大坪數花園游泳池公設」等宣傳用語。

這些介紹究竟是合法?還是非法?規劃買房的消費者,如何聰明辨識房屋廣告是否如實?

 

台中市法制局3月24日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,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視察徐宗佑,台中市政大樓4樓集會堂開講「常見廣告不實案例介紹與預防」課程。透過實際案例分析,協助消費者清楚辨認業者推銷手法之虛實,避免花了大錢,還買錯房!

 

台中市法制局說,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真實性,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若低於廣告內容,導致消費者因信賴廣告而受害,可向業者請求賠償,且刊登或報導廣告的媒體,如果知道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仍刊登,也需連帶負責。

 

公平交易法也規定,若業者對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事項,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,公平會除可命業者改正外,最高並可處新台幣2500萬元罰鍰;業者如遲不改正,可再處最高5000萬元罰鍰。

 

法制局長李善植提醒民眾,業者的廣告方式五花八門,

建議消費者與業者簽約前,除先確認廣告內容外,也要記得保留業者的廣告文宣或傳單。若事後業者所提供的商品(服務)不符廣告內容,才有能夠主張權利的證據。

 

更詳盡的「常見廣告不實案例介紹與預防」撇步,都在3月24日課程當中。關於報名方式,法制局表示因防疫考量,本次課程採實名制並僅開放線上報名,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3月22日止,報名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R28taF12pharxQ9w8 ,參加者年齡限16歲以上。預先報名且全程上課,可獲精美小禮。

 

民眾如有消費問題,可於平日上班時間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「1950」,由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人員提供諮詢服務。

 

 

 

 

2021-03-18 10:46:07聯合報 記者喻文玟/台中即時報導

資料來源 https://house.udn.com/house/story/5887/5326124